作者:东坡区贺澳及体育设施有限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172时间:2026-03-16 03:52:45
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部闭退费规则,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。店搬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迁被无法实现,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。判退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。霸王条款遭拒后诉至法院。预付游泳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)


2022年11月,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,
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
近日,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亲子游泳课程,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。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,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2023年,
根据课程的履行情况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