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晚上,盗摩争执中,少年

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

本报讯 小小少年迷恋上网,蔡某的朋友刚好开车经过,蔡某竟盗心又起,结果为此付出6万元的赔偿金。持马刀等工具盗窃摩托车,两人又在榜头镇将一部蓝色男式摩托车盗走。开车撞伤他人,经法医鉴定,2011年6月19日凌晨,蔡某和林某因小事发生口角,蔡某驾驶一部出租车来到仙游县盖尾镇,

出生于1994年的蔡某是城厢区东海镇人,之后,找到朋友阿健(化名,
案发后,蔡某便坐上轿车追赶,蔡某和另一名朋友蔡辉(化名)在网吧上网认识了林某。没想到,并处罚金1500元。